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关于宁波“十五五”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路径研究课题的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市智专委   发布时间:2026-05-29   阅读次数:678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变革机遇,聚焦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进一步深化智能经济领域课题研究,为政府提升政策研判水平、科学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提供智力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一)研究题目:宁波“十五五”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路径研究

(二)研究要点:围绕智能经济新形态,厘清其理论内涵与发展脉络,分析宁波智能经济发展的基础与突出问题。研究以数据、模型、智能体、场景为核心驱动的发展路径,提出宁波打造智能经济标杆城市的总体思路与重点方向,并从要素、技术、产业、生态等方面形成可操作的对策建议。

(三)成果形式:宁波“十五五”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的路径研究报告1份;决策建议稿1份。

(四)课题联系方式:0574-89281753(陈老师)

(五)课题研究经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总体要求

(一)研究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委托课题研究重点和关键点,深化问题研究,提交有深度、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报告。

(二)研究课题要突出创新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梳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智能经济发展形势现状、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对策建议。

(三)研究课题要形成高质量的课题报告、研究成果要有前瞻性、预判性,符合客观实际,建议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关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四)研究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所有。

三、申报程序

(一)研究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或实践经历。课题组研究人员要具有较强的研究经验和较好的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按照《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研究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交但不限于如下文件材料:

1.企业(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助于本次申报的资质证明材料。

2.课题计划及费用报价表(详见附件1)。

3.课题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附件2)。

将申报材料按照资质证明、课题计划及报价、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对提供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说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送到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规划部(鄞州区江东北路339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2A)。

(三)研究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周五)下午15:00前。

(四)征集结束后,我委将组织力量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研单位。最终结果将在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研究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拨付相应研究经费。

(五)研究经费的拨付使用及其他课题相关事宜,按照《宁波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其他事项

研究课题执行时间由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最终研究成果应在合同结束时间前提交(5份研究报告全本、1份电子版)。


附件:1. 课题计划及费用报价表.docx

2. 课题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