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

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办公厅(秘书局、办公室、综合司)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

工信厅联企业〔2025〕14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促进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水平,防范生产经营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现就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联节〔2025〕4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环保装备制造业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技术保障。为巩固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对环保装备的发展需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科技创新,强化技术应用,加快行业转型,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构建较为完备的环保装备供给体系。到2030年,环保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自主可控,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5〕5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经自主申报、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形成了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支持,依托行业协会、专业机构,通过对接活动等多种方式予以推广,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技术水平;加强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推广应用成效。有关成效及建议请及时报部(科技司)。特此通知。附件: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2月17日(联系电话:010-68205247)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5年“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函〔2025〕50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促进中小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5〕26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按照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4〕331号),经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了2024年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区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5〕3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度新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1382家、绿色工业园区12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26家。按照《管理办法》动态管理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我部将已发布的47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工业园区、4家绿色供应链

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发〔2024〕24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工商联,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现将《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12月17日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一、总体要求二、重点任务三、保障措施

工信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以下简称《扬帆升级方案》),持续增强5G规模应用的产业全链条支撑力、网络全场景服务力和生态多层次协同力,全力推进5G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多方位赋能。5G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万物互联、数据流通的关键信息基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联合部署建设新材料大数据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对新材料产业的技术支撑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计划到2027年,搭建形成“1+N”(1个中心主平台、N个数据资源节点)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形成30个以上数据资源节点、30项以上材料大数据算法软件和工具、20种以上典型关键材料和产品的数据赋能应用示范;到2035年,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数据规模进入国际第一梯队。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定位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创新发

工信部等六部门部署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4年9月21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与公平,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6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部署,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要求,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现将《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参考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附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9月19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企业函〔2024〕267号按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集群),现予以通告,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集群要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畅通协作网络,增强创新活力,深化开放合作,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完善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提高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2024〕56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发布以来,已有24万余家中小企业运用该评测指标进行线上评测,明确自身数字化水平、坚定数字化转型方向。为进一步提升该评测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数字化水平评测和转型指引工具,我部组织相关单位,结合该指标的使用情况,完善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使用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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