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补贴资金名称:2023年度余姚市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奖励资金二、补贴文件依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3〕14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3〕45号)等文件精神三、补贴对象及金额(金额单位:万元):见附件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89554227、89554228;通讯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239号;邮编:31
- 甬经信装备〔2024〕8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专项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或社会组织。(二)近三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二、申报内容(一)支持汽车检测机构营收上台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保险补偿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
- 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鄞州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遴选要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5月9日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主要内容为服务机构的团队综合水平、项目实施保障能力和服务保障等。经过专家评分,确定14家服务机构入围鄞州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机构资源池,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入围服务机构名单序号企业名称1黑灯科技(宁波)有限公司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3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4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5浙江添翼工业软件有限公司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7宁波佰汇物联
-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总体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经信转升〔2019〕105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22版)》(甬经信笺〔2022〕227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94家企业符合三星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现将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2
- 文号:浙经信装备便函〔2024〕38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根据《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制高办〔2024〕18号),聚焦工业、能源、市政设施、交通、农业、医疗、教育文旅等7个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需求,从我厅近年发布的首台(套)装备、浙江制造精品、优秀工业新产品及评价后的省级工业新产品等优质产品中遴选编制了《浙江省高端装备供给清单》,现予印发,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供需对接。各地要结合供给清单,依托“十链百场万企”产业链对接等活动,积极组织重点领域设备更新供需
- 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甬经信产数〔2024〕4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建设,推广“1+1+N+X”改造模式,按照规范流程分行业遴选了一批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将得分在60以上的服务商及宁波市级数字化改造总包商纳入奉化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商资源池,现予以公布。今后,区经信局将持续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体系,支持服务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试点项目实施并
- 文号:浙经信技术〔2024〕89号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和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4〕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114项,现予以公布。请各地加大浙江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产品,推动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十链百场万企”等专题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24〕8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有关企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5月10日
- 甬经信笺〔2024〕625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和经信部门:为推广我市工业和数字经济领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先进经验,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助力我市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两业融合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规划的两业融合案例,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服务业与高端装备制造融合、数字化供应链管理与制造业融合等12个重点方向(详见附件2),但不限于以上重点方向的
- 甬经信中胁2024〕64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被推荐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为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申请2024年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
- 文号:浙制高办〔2024〕1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代章)2024年4月16日附件: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信领域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 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二、省级中小企业主
-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精神,系统推进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根据《关于遴选象山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牵头总包商的通知》(象经信笺〔2024〕20号),我局于2024年3月15日在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服务机构遴选会议。经专家推荐、试点企业评价,对服务机构的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案例及资源整合和生态服务能力综合评审,确定7家服务机构入围(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
- 局内各科室、中心: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制定《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贯彻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文件而制定的重大实施方案(涉密除外);(二)制定江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三)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环境、公共安全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