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厅企业函〔2024〕22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2〕5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业“揭榜”攻关,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自愿基于市场原则进行合作,助力大企业精准对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各地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制造强国建设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保险补偿政策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24〕8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有关企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5月10日
- 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二、省级中小企业主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3月27日
- 工信部联节〔2024〕26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 工信部网安〔2024〕34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属各高校:现将《工业领域数据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2月23日
- 工信厅科〔2024〕7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2月4日
- 工信部联信管〔2023〕27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各证监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现将《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人力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月16日
- 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传统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的主体,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是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选择,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关系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局。为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6-1416:54来源:中小企业局财建〔2023〕117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2023—2025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pdf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拟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快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