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要求二、重点任务三、保障措施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以下简称《扬帆升级方案》),持续增强5G规模应用的产业全链条支撑力、网络全场景服务力和生态多层次协同力,全力推进5G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多方位赋能。5G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万物互联、数据流通的关键信息基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对新材料产业的技术支撑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计划到2027年,搭建形成“1+N”(1个中心主平台、N个数据资源节点)的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架构体系,形成30个以上数据资源节点、30项以上材料大数据算法软件和工具、20种以上典型关键材料和产品的数据赋能应用示范;到2035年,新材料大数据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数据规模进入国际第一梯队。新材料大数据中心定位为促进新材料产业创新发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
-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4年9月21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与公平,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
- 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61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部署,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要求,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现将《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参考做好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附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9月19日
- 工信部企业函〔2024〕267号按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集群),现予以通告,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集群要进一步聚焦主导产业,畅通协作网络,增强创新活力,深化开放合作,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发展,完善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提高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
- 工信厅企业〔2024〕56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发布以来,已有24万余家中小企业运用该评测指标进行线上评测,明确自身数字化水平、坚定数字化转型方向。为进一步提升该评测指标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数字化水平评测和转型指引工具,我部组织相关单位,结合该指标的使用情况,完善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使用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
- 数字化和绿色化是全球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以下简称“双化协同”),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利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0号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加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现予以公告。附件:1.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2.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
- 工企业函〔2024〕14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引导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聚焦制造业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中小企业关键业务场景深度数字化转型、产业链供应链牵引中小企业“链式”协同数字化转型、产业集群及园区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向,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明显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
- 工信厅通装〔2024〕42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7月17日(联系电话:010-68205189、010-68200711)“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工业母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链企业融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
- 工信厅节函〔2024〕275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61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980家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附件:1.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2.重点行业领